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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通

       世界500强企业高通公司在华公司,曝出出纳侵占公司款1100多万元案件。高通公司报案材料显示,根据公司规定,公司的月度银行账单明细应该按照银行对账中心的余额单记账。出纳丁某于2006年4月进入高通公司工作,现金和支票业务都由他负责。平时,他可以接触到财务章和法人人名章等财务印鉴及凭证。

       因为公司的收支业务都是他一人负责,他去银行办理业务时,曾经多买了一本转账支票。他先在网上找好能“串支票”的人,然后通过虚构公司的业务支出项目如采购设备、礼品等开出支票,支票的收款方是“串支票”的人安排好的公司,后者把支票兑成现金,对方再除去0.7%到1%的手续费,把剩下的钱打入丁某的账户。丁某为了掩盖犯罪,伪造了3枚银行柜员的人名章、1枚银行的业务专用章。银行定期给公司发对账单,但丁某提交给公司的银行对账单是他自己用电脑打印伪造的。

       此外,据丁某交代,使用伪造的印章,可以在公司询证函上加盖银行的业务章和人名章,直接发回公司,这样公司就不会发现问题了。直到2011年12月6日,高通公司开户行的工作人员告知该公司,其账户内余额不足,已经无法正常扣缴税款。公司派会计人员去银行核实相关情况,才发现四个账户内“消失”了1100余万元,导致案发。丁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答:“外企比不了国企,有庞大的财务管理机构,(财务人员)往往身兼数职。我就是利用单位领导对我的信任吧,我觉得自己挺对不起他们的。” , “公司有审计制度,但由我负责。”

      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,一些单位进行职责分工时,往往是从工作方便或效率角度考虑,让同一人兼任不相容职务,殊不知,这种做法埋下了巨大隐患,案例中丁某作为银行出纳,负责领取银行对账单,而且公司审计竟然也由他兼任,这些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要求的安排,使得舞弊不仅容易发生,而且发生后不能及时被发现。再比如,一些企业让销售人员负责客户收款和对账的全过程,发生挪用货款事项也就不奇怪了。还有,让企业执行采购的人负责验,仓库保管员负责盘点,都是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要求。因此,企业进行组织架构设计和岗位职责分工时,不能仅仅考虑业务流程是否高效顺畅,更应关注潜在风险,对关键的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,如确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分离时,要评估潜在风险严重程度,采取其它补偿性控制措施,而不能坐视不管。

善于利用零星时间的人,才会做出更大的成绩来。

—— 华罗庚